绵阳市实验中学教研组工作及管理条例(初稿)
概要:第七条各年级质量组在教研组的指导下可以有创意地开展工作。第八条学校根据教学教研需要,组建其他形式的教研科研协作组织,如校内专家组、校外专家指导团等。第三章学科教研组、年级质量组的工作职责第九条学科教研组工作职责1、协助教导处、教科室进行学科教学常规管理,制定和落实学科教学基本规范,分析学科教学现状,提出加强和改进学科教学的意见,努力提高学科教学质量。2、组织学习教育方针、政策、法规和教育教学理论,引导教师按教育教学规律从事工作。3、指导教师制订业务进修规划,检查落实情况。4、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开展的教研活动,发现和培养骨干教师,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。5、组织实施学科校本行动研究。采取教师乐于参与的、高效的教研活动形式,研究解决学科教学中大面积存在的问题,推广先进的教学方法;开展专题或课题研究,组织教师进行科研攻关,解决学科新课程实施中遇到的问题。6、认真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,指导教师撰写教学论文,做好经验论文等成果的推荐工作。7、加强学科学习质量的评估与研究,做好学科教学质量检测分析工作。8、组织指导学生的课外学习活动和学科竞赛活动。9、完成学校、教科室或校内外其他机构下达的有关教学和教研任务。第十条年级质量组工作职责1、组织本年级学科教师学习课程标准、教材和教学方法,每期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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绵阳市实验中学教研组工作及管理条例(初稿)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教研组织建设和管理,突出教学与研究在学校工作的中心地位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,特制定本条例。
第二条学校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教研组织机构建设,建立健全教研组织机构,制定教研组织机构管理和奖励制度,落实教研组长待遇,表彰奖励教研科研先进组和个人,奖励优秀教研科研成果。
第二章教研组织架构
第三条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,教科室负责教研组的管理。
第四条学校教研组织包括“学科教研组、年级质量组以及其它教研科研协作组织”。
第五条根据我校实际,设立下列教研组长岗位: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现代教育技术组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艺术、体育共十二个岗位,不设副组长岗位。
第六条学校教研组接受并积极配合涪城区教研室、进修校、教研员及区学科中心组组长的安排与指导。
第七条各年级质量组在教研组的指导下可以有创意地开展工作。
第八条学校根据教学教研需要,组建其他形式的教研科研协作组织,如校内专家组、校外专家指导团等。
第三章学科教研组、年级质量组的工作职责
第九条学科教研组工作职责
1、协助教导处、教科室进行学科教学常规管理,制定和落实学科教学基本规范,分析学科教学现状,提出加强和改进学科教学的意见,努力提高学科教学质量。
2、组织学习教育方针、政策、法规和教育教学理论,引导教师按教育教学规律从事工作。
3、指导教师制订业务进修规划,检查落实情况。
4、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开展的教研活动,发现和培养骨干教师,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。
5、组织实施学科校本行动研究。采取教师乐于参与的、高效的教研活动形式,研究解决学科教学中大面积存在的问题,推广先进的教学方法;开展专题或课题研究,组织教师进行科研攻关,解决学科新课程实施中遇到的问题。
6、认真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,指导教师撰写教学论文,做好经验论文等成果的推荐工作。
7、加强学科学习质量的评估与研究,做好学科教学质量检测分析工作。
8、组织指导学生的课外学习活动和学科竞赛活动。
9、完成学校、教科室或校内外其他机构下达的有关教学和教研任务。
第十条年级质量组工作职责
1、组织本年级学科教师学习课程标准、教材和教学方法,每期开展一次课标教材培训,帮助教师明确学科教学的目标、任务和要求,掌握教材的知识体系和重点、难点,掌握隐含在知识体系里面的科学思想和方法,引导教师按学科特点,有效、高效地实施教学。
2、在教师认真钻研教材的基础上,组织年级集体备课。年级集体备课按单元(章节)进行。每次集体备课做到四定:定时间、定内容、定形式、定中心发言人。
3、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练兵活动。要不断改进教学练兵方式,充分发挥教学练兵对教师业务水平提高的功效。
第四章学科教研组长的产生、任职条件和职责
第十一条学科教研组长可由该学科全体教师民主选举产生,也可由学校教科室推荐,经校长同意后正式聘任或任命。
第十二条学科教研组长的任职条件
1、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2、业务水平高,具有丰富的从事本学科教学的经验。
3、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广泛的群众基础,在本组有一定的声望
4、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年龄50岁以下。(女教师年龄45岁以下)。
5、学科教研组长原则上从该学科年级质量组长中产生。(特别优秀的教师可除外)
6、学科教研组长任期一般为三年,最长任期不超过6年。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,经校务会议讨论通过可终止聘任:
7、身体健康。
(1)年满50周岁。
(2)任期满6年。
(3)该学科教研组长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未组织全组的教研活动;
(4)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少于10节的;
(5)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学校正常安排的教研组工作任务,或敷衍了事,造成教育事故;
(6)其它有损学校形象的严重行为。
(7)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。
第十三条学科教研组长的职责
1、组织制订学科教研组工作计划。学科教研组长应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学科实际,拟订学科教研组学期工作计划。工作计划既要有明确的教研主题,又要拟订出周活动的具体安排。学科教研活动原则上每两周一次。
2、主持教研活动,开展教育科研,实施校本行动研究。与年级质量组长一起督促、指导集体备课是其核心工作。
3、组织、指导教师参加各级竞技、赛课、专题讲座与交流等活动。4、协助教导处、教科室检查教师的教学常规情况。
5、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
6、组织教师总结教研组工作,并按时撰写学科教研组学期和学年度工作总结;组织、指导教师撰写教学经验论文。收集、整理并指导使用有关的教学教研资料